2024年8月9日至10日,“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內地法律精講及法律實務培訓(第一期)”在香港成功舉辦。本次培訓活動得到香港律政司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的大力支持,由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與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聯合主辦,法律專業協進會和藍海法律服務國際有限公司協辦。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合格人員、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共計70人參加了本次培訓。
培訓開始前,舉行了簡短的開班儀式。香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陳俊生分別發表致辭?;顒佑缮钲谑兴{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創始人、戰略與發展委員會主任肖璟翊和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研究部主任李銘銳主持。
張國鈞表示,上月三中全會通過相關決定,強調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并指出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大灣區律師與內地律師必須進一步加強交流互鑒,強強聯手,豐富彼此處理涉外法律議題的思路,共同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香港律政司一直以來非常重視大灣區法治建設工作,今年四月,律政司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推進機制、規則和人才三方面的聯通。就此,律政司積極支持大灣區律師的各類培訓項目。他談到,本次培訓班有四個特點:一是大局的導航,有關涉外涉港澳臺審判的重點議題以及國家現代化開發進程中對港政策的體現,協助學員掌握大局觀;二是有關事務問題,本次培訓會詳細講解有關跨境業務上的熱點問題;三是替代爭議解決的聚焦,從學理及實務的角度,了解兩地對仲裁與調解服務以及相關協作內容;四是商機探索,幫助學員了解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把握時代機遇。
劉春華圍繞當前香港法律界如何學習好、領會好、貫徹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如何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貢獻香港力量、實現自身發展,分享了三點體會:一是搶抓機遇。國家開啟了新一輪改革開放大潮,為香港法律界創造了廣闊的發展舞臺,要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和時不我待的危機感,不做旁觀者、要做局中人,乘勢而上,積極識變、應變、求變,提升核心競爭力,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二是守正創新。一方面要弘揚愛國愛港優良傳統,彰顯專業理性精神,堅定維護香港法治金字招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積極對接“一帶一路”、“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勇于探索,不斷拓展法律服務的空間和路徑。三是善用優勢。發揮香港內聯外通、高度國際化、“兩文三語”、人才薈萃等優勢,特別是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將香港所長貢獻國家所需。
陳俊生談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再次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出重要部署,司法部認真貫徹中央要求,把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領域的交流合作,強化大灣區法治保障放在重要位置,持續推出相關舉措,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試點三年多來,已經有480多位港澳律師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廣泛參與了內地司法活動和糾紛解決,實踐證明,大灣區執業試點已經成為內地與港澳法律行業融合發展的深度實踐,為港澳律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重要機遇。為了幫助廣大大灣區律師進一步提升執業能力,我們舉辦本次培訓活動并安排赴內地考察,希望以此增加大灣區律師對內地法律制度的了解,提升辦理內地法律事務的專業能力,更好地適應內地法律服務的需要。
本次培訓,主辦方特別邀請富有經驗的法官、大學教授、律師、服務機構和企業界代表組成講師團,以香港律師在內地執業為導向,緊密結合實務中的重點問題,通過主題講授和圓桌討論的方式進行。
在主題講授環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王海峰,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璇,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淑鈿,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轉遞辦公室顧問莊仲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峰,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秘書、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副秘書長李雄風,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創始人、資深調解員李茁英,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理事長韓婷分別就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熱點問題、在內地如何進行仲裁調解等實務操作進行了分享與解讀。
王海峰對涉外涉港澳民商事審判的重點問題進行了詳解。他結合內地法律規定和審判案例,詳細分析了內地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審判工作所遵循的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恪守國際條約義務、尊重國際慣例,善用東方經驗“漂洋過?!被鉅幾h,打造中國版國際商事糾紛“融解決”等理念,并對內地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制度、外國判決的承認(認可)和執行、內地仲裁司法審查相關問題以及內地法院法律查明的責任、方式與標準等問題進行了深度解讀。
周璇為學員們分享了內地對香港法律政策的開放措施,并對兩地律師合作進行展望。內地對香港法律政策開放,是國家戰略的需求,是區域法治融合發展的需要,通過兩地法律界交流與合作,實現“一國兩制”原則下的法治實踐。在具體政策實施方面,廣東省司法廳、廣州市、深圳市等多地制定落實相關政策,推進法律服務軟聯通,為香港律師內地執業提供便利。廣東省律協及灣區各市律協也通過構建港澳律師業務對接平臺、成立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分會、設立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的機構與服務中心、提供內地執業會費優惠政策、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培訓等方式,支持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廣東執業。未來,香港律師可重點關注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并購與重組、融資與上市、跨境法律服務、合規與風險管理等領域,發揮大灣區律師執業優勢,加深與內地律師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法治發展建設。
張淑鈿就“涉港婚姻家事案件的特點和實務需求”作了主題講授,詳細解析了涉港婚姻家事案件法律實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即如何判斷案件是涉港婚姻案件,涉外婚姻家事案件應向內地哪個法院起訴,內地法院是否一定會受理涉港婚姻家事案件,內地法院受理案件后會如何解決該案的法律適用,內地法院如果需要適用香港婚姻家事法律要怎樣查明,在香港取得的離婚判決后是否一定要申請內地認可執行以及內地法院是否認可執行等等。張淑鈿結合法律規定與相關案例,對上述問題給出了實踐答案。
莊仲希對“內地繼承法律實務若干問題”進行了系統講解。其首先對《民法典》中有關遺產的認定、夫妻共有財產制度、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產的處理等法律規定與實際應用作了介紹,其后,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涉及繼承的規定進行逐條解析。通過對法律的詳細解讀與案例分析,幫助學員們加深對內地繼承法律的理解,為涉港繼承案件的處理提供實務經驗。
鄧峰就“新公司理解及實務問題”作了主題分享。其首先從香港律師的視角對新公司法修訂作了總體評價,而后分別對公司設立、股權管理等修訂后的內容進行講解。
對于香港律師如何在內地做仲裁,李雄風、鄧峰分別結合其仲裁實踐經驗,談了自己的看法和見解。李雄風圍繞能不能、怎么辦、有什么差異等三個問題進行展開,詳解仲裁的啟動、保全、送達、仲裁員的選擇、仲裁庭審、裁決核閱等事宜。隨后,鄧峰對內地與香港仲裁實操方面的差別做了講解,并對大灣區律師在內地從事仲裁提出了若干建議。
對于香港律師如何在內地進行調解,李茁英結合其調解實踐經驗,逐一進行了解讀。因調解具有高效、低成本、風險可控,香港律師在法律服務中可用好內地的商事調解。其以金融糾紛為例,對訴調對接的流程、訴調對接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以藍海中心與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對接程式為視角,對仲調對接的流程和實踐案例作了分享。最后,對香港律師如何在內地做好調解服務給出意見和建議。
韓婷以“如何在內地做域外法查明專家”為題作主題分享。在內地的涉外涉港澳臺司法審判實踐中,域外法查明可存在于開庭前、庭審中、判決后各個環節,韓婷依據查明實務與相關法律規定,著重講授域外法查明的責任、途徑、認定標準、費用等實踐問題。
圓桌討論環節,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成員黃巧欣、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私人銀行財富規劃管理部副總裁吳伊霖、深圳市南山區資本市場協會秘書長趙鴻燕、君澤君律師事務所深圳及香港辦公室合伙人趙宇,圍繞香港律師在海外IPO、跨境財富管理、跨境爭議解決等領域的機遇及相關實操問題展開探討。
兩天的培訓課程圓滿結束后,主辦方為參加培訓的學員頒發了參課證書。本次活動得到學員們的高度評價,認為邀請的授課嘉賓權威專業,內容精彩實用,受益良多。短期集中授課后,主辦方將于九月組織學員赴長三角考察,并到自貿區、工業園區進行業務交流與對接。